§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1.5 公司负责人曹斌先生、主管
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岩先生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光莉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2,902.2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
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西安仲裁委员会2007年12月25日西仲裁字(2008)第4号《裁决书》(详见本公司2007年12月27日公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应于完成西高科技国用(2001)字第376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注销手续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移交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的面积为143960.90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及该宗土地上的全部
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
设备;移交完成起五个工作日之内,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应支付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款项剩余5%,即人民币12,485,59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移交手续已完成,并收到剩余款项人民币12,485,590元。
2、200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GT20070628号《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公司要求株式会社泛泰(简称“PANTECH”)履行义务,购买公司所持西凯
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西凯公司”)7.5%的股权(详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2008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做出决议,鉴于客观情况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协商后的商务条件向PANTECH协议转让所持西凯公司7.5%股权,同时在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撤销对PANTECH提起的仲裁申请。2008年7月2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作出新外经贸外资函字【2008】110号《关于对西凯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公司将西凯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PANTECH。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西凯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公司将对该仲裁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2008年6月30日,公司收到
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08)京仲案字第0933号仲裁案受理通知》。2002年9月6日公司与北京万通金璐投资有限公司(现名北京博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被申请人)签订了《委托
理财协议》,约定公司将5000万元资金交由被申请人“
委托理财”,并约定被申请人应在委托期限届满后将本金连同收益一并归还给公司。委托理财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据此,本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裁定被申请人向公司返还人民币49,602,807.33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由于本次仲裁所涉及的应收债权,已包括在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债式收购公司资产的议案》项下公司置出给电信科学技术院的应收债权之内,因此本次仲裁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尚未对本案做出裁决。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5.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 法定代表人: 曹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光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 法定代表人: 曹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光莉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曹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光莉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C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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