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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全体董事以书面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1.3公司2008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阅。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1.5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京京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409,494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本公司以所拥有的国贸西写字楼对国贸有限公司行政楼进行拆迁补偿所产生的收入。

  5.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7.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7.2 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国贸有限公司所属国贸行政楼位于公司国贸三期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公司为建设国贸三期工程,以所属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补偿国贸有限公司的方式对国贸行政楼进行拆迁。根据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贸西写字楼(1-7层)的置出值为人民币18,871万元。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重大关联交易

  6.3.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4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4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2006年4月10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4月28日顺利实施。国贸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而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前述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如果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交易或转让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如在上述期限内有违反承诺的行为,国贸有限公司将出售股份所得资金全额划入公司账户内,归公司所有。2008年4月28日,国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计8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交易。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收到国贸有限公司对其限售期届满的股份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

  6.6.5 重大合同

  (1)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 2008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授信期内,实际使用(包括贷款等融资方式)的累积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同意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在授信期内,如使用授信额度进行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保函等业务,同意公司根据需要与民生银行就每一笔业务签订相关合同。 如进行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期限为一年。2008年6月16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并于2008年7月21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2)公司继续就拟收购北京国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汇公司”)全体股东各自享有的国汇公司全部股权事宜与被收购方进行谈判,如有结果,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另行做出公告。

  6.6.6 国贸三期工程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国贸三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止2008年7月底,国贸三期A阶段主塔楼及裙楼玻璃幕墙基本完成。裙楼商场的装修及机电工程完成90%,大宴会厅的装修及机电工程完成85%,主塔楼办公区(7层至27层)的精装修及机电工程预计于年底完成。

  6.6.7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7.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洪敬南

  2008年8月29日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合并         合并          母公司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251,413,214   322,469,492   199,169,279   268,868,3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七.2, 八.1  7,625,188     3,746,680     7,403,577     3,396,054
预付款项             16,541,134   17,08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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