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经董事长陈夏英女士同意,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步人
针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人针织”)在今年3月份已经为公司在
工商银行 山下湖支行的债务(包括借款、信用证等)提供了总额为22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2008年3月19日起至2010年3月19日止,该担保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内;同时,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效益良好,企业经营风险可控。因此,从企业间相互帮助、互惠互利的角度出发,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步人针织向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的借款提供
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8月30 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山下湖 公告编号:临2008-032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人针织”)由
中国公民周秀美与富润(
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成立于2003年8月19日,注册资本335万
美元,法定代表人周秀美,主营业务为生产经销高仿真(丝)面料、针织内衣及其他针织品。步人针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步人针织2007年和2008年1-7月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08年8月29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6%。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46%。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1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7%。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步人针织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08年7月底的财务报表,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效益良好,企业经营风险可控。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拟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鉴于步人针织在今年3月份已经为公司在工商银行山下湖支行的债务(包括借款、信用证等)提供了总额为22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2008年3月19日起至2010年3月19日止,因此,从企业间相互帮助、互惠互利的角度出发,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步人针织向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的借款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步人针织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负债率不高。公司本次为步人针织提供担保属于互保行为,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
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公司本次为步人针织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为步人针织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讯表决票;
2、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8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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